聊城律师由闫律师承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·设为首页 ·加入收藏·联系站长
 
 位置: 聊城律师 >> 医疗纠纷 >> 医疗纠纷 >> 正文 当前没有通告!
  《诊疗规范》给医疗举证加道保险   3星级
《诊疗规范》给医疗举证加道保险
[ 作者:佚名     来源:聊城律师网     点击数:     更新时间:2007-8-29     文章录入:Admin
【字体: 字体颜色
      日前,广东省医院管理学会邀请省内著名法学专家、法医学专家、医院管理专家、医生代表等,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医疗诉讼中“举证责任倒置”的新规定进行了热烈讨论,与会专家一致认为,医疗界应积极面对这一新规定,以此为契机加强医院法制化管理、规范日常诊疗行为、合理承担医疗行为风险。
  广东省医院管理学会会长向记者透露,为了制定诊疗规范,指导医生工作,广东省卫生厅已经委托该学会组织省内各科权威专家,编写临床20多个专科、几百个常见病种的《诊疗规范》,以后病人不论在哪个医院、看哪个医生,都能获得全省统一的规范治疗。这样,医生按“规定动作”做了,出了事就没有过错。
  
  医学界、法医界专家指出,受到当今医疗科技水平的限制,目前仍有不少疾病无法获得正确诊断。法医学专家陈玉川教授指出,按现行的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解释条文,凡是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48小时内要进行尸解,如果病人家属拒绝,则视同放弃对此事件上诉的权利,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家属的尸解要求,则由医院承担一级医疗事故(死亡)的所有责任。
  
  发生医疗纠纷时,尸体解剖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,有助于明白死因,分清责任,排除一些在现有医疗水平不能认识、解释的疾病。但受到传统观念、病人家属对科学不信任等的影响,不少病人家属拒绝尸解。专家呼吁病人家属应配合医院取证,及时尸解,分清责任。
  • 上一篇文章: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方的过错?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通过多种方式优化医患关系
  • 发表评论   告诉好友   打印此文  收藏此页  关闭窗口  返回顶部
     最新5篇热点文章

  • 没有任何文章
  •  
     最新5篇推荐文章
     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...
     
     相 关 文 章

      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5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/**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