闫光瑜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职律师 山东律师(德衡)联盟 轮值副主席 聊城智祥律师调解中心主任 闫律师自1996年9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,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。现担任聊城市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 十一年来,闫律师独立承办了千余件刑事、民事、非诉律师业务。 刑事领域: 早期办理了大量普通刑事案件,侧重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(致死)和两抢案件,其中承办故意杀人案约五十余件,不乏聊城市经典案件,现侧重经济犯罪和重大普通刑事案件。 民事领域:处理了大量民商案件,擅长对医疗纠纷、房地产、合同、担保、合伙、交通事故、触电人身损害民事案件的处理。 非诉领域:率先在聊城开展非诉业务,挽回巨大经济损失,引导一批律师进入非诉业务。2000年向德国某知名跨国公司出具11封律师函,迫其来聊谈判,达成和解意向,最终签署和解协议,获赔约四百万元。避免了一场国际仲裁纷争。为大型顾问单位出具催欠律师函,节省二十余万诉讼费用。最近将私募投资和律师调解引入聊城律师界。 闫律师办案准则 1、每一案件,无论大小,都认真对待,积极准备,使之不留败笔,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2、对每一当事人,都要细致交底,不隐不藏,无愧与心,无悔与律师职业。 3、对每一案件,即要从法律角度考虑,还要从当事人利益考虑,做到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参与律所发展 在办案同时,积极关注参与律所发展。2000年和他人合伙组建智祥律师事务所,成所后,对实习律师无私帮代,为智祥所培养多名专职律师,使智祥所执业律师人数多年来一直名列全市第一。 |